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
昆山代理记账的会计小伙伴2018会计继续教育开始了!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函》(苏财会函[2018]8号)规定,2018年度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仍按照《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5]18号)执行。现就我市开展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昆山市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昆山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新的资格报名开始昆山代理记的会计小伙伴你们准备好了吗?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8〕56号)要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9年5月举行。现将昆山考区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我市报...
关于迅速开展“科技改革30条”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高校院所:ﻪ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为在全省迅速掀起宣传贯彻《省ﻪ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ﻪ政策的通知》(苏发〔2018〕18号,以下简称“科技改革30条”)ﻪ热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ﻪ一、高度重视,着力加强组织领导ﻪ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技改革30条”宣传贯彻ﻪ工作,作出了一系列...
昆山市科技人才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一 支持对象第一条 “昆科贷” 作为科技、人才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动银行加大对科技、人才企业的贷款,对放贷银行为科技、人才企业贷款所产生的损失进行补偿,为科技、人才企业承担有限补偿责任。科技人才企业包括:1. 经省级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苏州市认定的 “瞪羚计划” 企业、 “雏鹰计划” 企业,以及其他经市科技局认定的建有研发机构的科技...
吴淞江流域企业废水接管工作推进会议纪要6 月 2 日上午,金健宏副市长召集市水利局、环保局、信息中心、电信局、水务集团,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张浦镇、周市镇、陆家镇、巴城镇、千灯镇、淀山湖镇等单位负责人和部分待接管企业、污水处理厂代表在市级机关大楼 10 楼会议室,召开了吴淞江流域企业废水接管工作推进会议。会议听取了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等区镇和市水利局、环保局、水务集团关于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