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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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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年01月04日17:24:34 打印此页 关闭
摘要: 尊敬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2019年1月1日起,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入正式登记阶段。经济普查是对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的一项全面调查,主要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变化情况,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

尊敬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2019年日起,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入正式登记阶段。经济普查是对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的一项全面调查,主要了解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变化情况,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

配合普查是每个单位的应尽义务,请您准备好相关证照以及与经济普查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配合普查员准确、完整采集相关信息。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对您提供的信息将依法保密,不作为任何处罚的依据。

希望各单位依法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如实申报普查数据,真实反映经济面貌。知家底而定良策,百业兴则国家强,经济普查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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