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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增值税发票损毁、丢失、换版怎么办?缴销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作者:Admin 日期:2019-04-05 点击:1367

 发票缴销 

【事项描述】 

纳税人发生清税注销或发票换版、损毁等情况的,应当到税务机关缴销空

白纸质发票。 

【报送资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发票领用簿》   

2 需缴销的空白发票   

【办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场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退还已缴销的空白发票。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

关跑一次。 

3.办税服务厅地址可在省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或拨打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查

询。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87 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

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37 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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