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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代理记账-CA无法进入无法清卡常见异常处理(三)

作者:Admin 日期:2018-09-07 点击:1245

昆山代理记账-CA无法进入无法清卡常见异常处理(三):平台操作类

1、纳税人反映安徽省网上税务局网址输入繁琐,建议在省局网站外网醒目处设置安徽省网上税务局纳税人端链接,减少纳税人手工输入网址。

答:目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官网首页已有安徽省网上税务局纳税人端的链接,纳税人可以直接点击安徽省网上税务局“点击进入”按钮,登录安徽省网上税务局。如下图:

为方便快捷登陆,建议纳税人将网址添加到浏览器收藏夹中,方便再次使用。

2、安徽省网上税务局纳税人客户端输入税号后,无法自动带出纳税人登记基本信息,必须逐一补录。

答:纳税人客户端输入税号登陆后,可以带出本纳税人的相关信息的。如果带不出来的,请将浏览器清理缓存后重新登录。

3、部分纳税人电脑和税务办公电脑浏览器版本为IE6.0,而办税平台要求使用IE8.0,建议安徽省网上税务局网页设计考虑向下兼容。

答:IE6版本过旧,平台很多功能支持不了,请统一升级为IE8版本。登陆安徽省网上税务局时,如果浏览器低于IE8,会提示“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建议使用IE8及以上版本”“点击下载”安装即可。如果遇到以上问题,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4、对于办税一体化平台关闭后,用户能不能通过安徽省网上税务局申报纳税。

答:如果您是初次使用且未开通一体化平台的纳税人:

1. 选择【用户名登陆】,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法人身份证后六位)、验证码,进行第一次登陆,系统会提示“用户名不存在”。

2. 再次选择【用户名登陆】,输入纳税人识别号、验证码,使用默认密码(法人身份证后六位)即可登陆。

如果您是已开通一体化平台的纳税人:

选择【用户名登陆】,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原一体化平台密码、验证码,即可登陆。

5、首次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必须上传发票专用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图片文件,可能会增加纳税人申请难度(需要配置扫描仪等)。

答:如果纳税人没有条件安装扫描仪等设备,可以通过手机拍照、相机拍照等方式上传。

6、纳税人已经到办税服务厅领过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在安徽省网上税务局申请调限额却提示:“先进行增值税发票核定”。用户实际持有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两联版。

答:经调试,该问题已解决,如果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此类问题,可以通过重新登录进行解决。

7、一般纳税人在安徽省网上税务局上做“增值税发票核定调整”,纳税人端申请成功了,但是在“我的事项”里面没有任何记录,而且在内网也看不到待办事项。

答:此情况,可能是被其他的操作人员办理了,可以在“综合查询”查询到,如果综合查询里面没有相关信息,可以咨询技术维护人员。

8、“发票发放申请单”,“领票人”信息无法带出,且无法录入。

答:如果“领票人”在核心征管中不存在,可以在“发票发放申请单”领票人栏中进行手动输入,提交保存后下次可以自动带出。

9、免税率的代开普票怎么开具?平台不允许修改税额。

答:已经更新代开普票业务需求并完成程序更新,纳税人端税额不填写,税额多少由审核人员进行反写。

10、关于技术维护费减免税备案问题。

答:根据《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省网上税务局”试运行的通知》(皖国税函〔2015〕200号)规定,创新“增值税技术维护费用优惠”业务办理方式,纳税人取得2015年9月1日以后(含)开具增值税技术维护费用,由纳税人上门备案改为税务机关主动备案,并推送给纳税人;办税服务厅仅对2015年9月1日之前开具增值税技术维护费进行备案。

11、为解决现有一体化平台无法进行网上补充申报问题,根据领导要求,现在安徽省网上税务局--申报纳税模块中新增了关于税种的网上补充申报功能,请各地组织试用。

答:一是由纳税人通过安徽省网上税务局中相应的网上补充申报功能,上传纳税人需要补充申报的电子数据文件;

二是由安徽省网上税务局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电子数据文件,在CTAIS相应的补充申报模块中进行申报,再将申报结果反馈纳税人。

三是纳税人可以通过安徽省网上税务局查询补充申报情况,确认是否补充申报成功。

12、发票快递业务

答:发票邮寄服务,安徽省网上税务局已经开展,各地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开展。可以先行组织试用,待成功后,向省局报告需要省局确认的问题,再由省局通过文件形式进行明确。

四 功能完善类

发票管理类

1、安徽省网上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申请中,发票明细信息中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两项被系统设置为必填项目,但对于现代服务业纳税人没有这些项目,无法填写,建议取消必填设置,改为选填项。

答:经调整,规格型号和计量单位已经不是必填项目,已改为非必填项。

2、经测试,发现安徽省网上税务局代开发票对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末位为X的,提示购货单位税务登记证号不正确,无法进行操作。

答:经升级,已解决平台对购货人识别号中含字母即提示税号不正确的错误提示。

3、代开专用发票,纳税人端小数点保留4位,导入CTAIS后显示小数点2位。造成合计数不准确,代开窗口人员需在CTAIS中重新计算并修改为4位数。建议:“金额”÷“数量”=“单价”。

答:安徽省网上税务局纳税人端精确到4位小数,通过系统接口写入省局核心征管系统单价只能精确到2位小数,后续根据省局系统接口保留的小数位数进行调整,另,已在考虑“金额”÷“数量”=“单价”的计算模式,目前正在沟通,请等待下一步升级结果。

4、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申报单中,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录项,考虑代开发票纳税人取得该项较少且部分购买方无识别号或证件号码,建议改为选填项。

答:考虑到代开普通发票的实际情况,目前平台代开普通发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已调整为选填项。

5、代开专用发票和货运发票业务与CTAIS同步,大大减少了纳税人等待和前台人员操作时间,但扣款业务有些繁杂,建议能参考委托代征开票软件,在代开发票时实现扣款功能。

答:目前,平台尚未实现扣款功能,具体请等待省局下一步通知。

6、“普通发票核定”模块,没有通用定额发票票种的选项。

答:这个问题已经提交给平台项目组,正在讨论,讨论完成后会进行相应功能的添加和相关升级。

7、对于“发票发放”前需要验旧才能领票,平台是否考虑通过平台进行验旧。

答:对于验旧功能,我们将进行需求调研进行讨论。

8、有时办税平台受理代开普通发票申请时,系统会显示“调用接入控制框架失败”错误提示而无法办结。

答:此问题是CTAIS系统不稳定造成的,已提交省局信息中心研究解决

9、平台中部分模块操作功能不全面,纳税人代开发票时不能直接带出税额,很多纳税人不清楚不含税的计算方法,极易出现错漏。必填项目的设置与纳税人实际情况不相符。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或证件号码为必填项,但部分代开普通发票用户其购买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无纳税识别号。

答: 针对这个问题,已提交研发完善平台

10、“申请人声明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均设置为必填项,建议改为“二选一选填”。

答:目前平台申请人声明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已改为选填项,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11、纳税人通过安徽省网上税务局申请部分业务需要税务机关反馈纸质材料,如发票代开需要税务机关反馈纸质发票,能否通过EMS快递给纳税人。

答:目前已开通网上发票寄递业务,发票代开业务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试行

12、平台自动校验关系设置不全面,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事项等。

答:针对此类问题,项目组正在梳理中,确认后提交研发完善平台功能

13、代开发票不能实现网上缴税,代征地方税费没有纳入平台。

答:发票代开网上缴税功能省局正在研究解决。代征地方税费属新增的原国地税网上联合办税功能,目前省原国税、省原地税正在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14、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等业务中,没有发票清单,发票备注的选项供纳税人填写。

答:因纸质票面最多支持8行打印,且CTAIS不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清单模式,故采用现行方式

15、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时“单价”栏应填写不含税单价,但是没有标注,导致纳税人不能正确填写,相应的货物运输专票代开时却有此项标注。

答:已在界面中增加了相应的标识,提醒纳税人填写不含税金额且无需再进行单价填写,单价通过不含税金额/数量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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