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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政策解读(三)

作者:Admin 日期:2018-08-27 点击:1076

昆山公司注册整理一下关于公司简易注销的问题如下:

一、已进入司法相关程序的企业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特别规定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注销是否必须要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简易注销登记遵循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三、申请简易注销被驳回能否再次申请简易注销?
  申请简易注销不符合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驳回申请,终止适用简易注销程序。企业不得再次申请简易注销,只能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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