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工商注册整理一下关于公司简易注销的问题如下:
一、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应符合的条件?
(一)企业类型应为下列四类企业之一:
1、有限责任公司;
2、非公司企业法人;
3、个人独资企业;
4、合伙企业。
其他类型企业和企业分支机构办理注销登记仍按原程序办理。
(二)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即“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即“无债权债务”。
二、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有投诉举报被受理或正在调查核实的企业;
9、被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限制注销登记的企业;
10、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警示限制注销登记的企业;
11、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