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公司注销-个人独资企业注销需要材料及注意事项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不委托代理人的,无需提交该项材料)。
3、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5、 设立分支机构的,一并办理注销登记;分支机构在其它登记机关登记的,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6、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8、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意事项: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的人。
3.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3、5、6、7项材料,需要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