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苏州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申报公告
2017-2018年度苏州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什么是市级“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
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是指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企业自愿申请,对公示年度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的行政指导行为。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申报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以及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法人授权,且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也可以申报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申报要求:
(一)2017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
(二)有符合本企业特点的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和信用管理制度;
(三)公示年度内企业无《苏州市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四)、(五)、(六)、(八)项所列规定的失信情形的。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
(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
四、申报途径和递交材料时间安排
1.企业如有申报苏州市级守重企业公示意向的,可关注苏州工商微信公众号“苏州工商”和苏州市工商局政务网:www.szsgsj.gov.cn 同时下载《苏州市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
2.递交《苏州市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时间:自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递交《苏州市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递交时请以企业名称实名加入所在市(区)QQ“市级守重申报群”,便于及时接收通知和信息。如有疑问请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咨询电话附后)
3.本次苏州市级守重企业公示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程序
1、企业对照“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条件自愿申报并提交材料。
2、受理和初审。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受理初审材料。查询企业信用状况,报送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单汇总后将发函相关部门征询名单中企业不良失信行为信息。
3、信用评价。由具有资信评估资质的信用评估机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综合信用测评并出具报告。
4、审核。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初审与评价符合守重条件的企业进行审核验收。
5、社会征询公示。初定名单在市级媒体刊登,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
6、公示。对符合守重企业公示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告,颁发公示证书。
1 张家港 张家港市市管局市场合同科 58681376
2 常熟 常熟市市管局市场合同科 52813795
3 太仓 太仓市市管局市场合同科 53514373
4 昆山 昆山市市管局信用办 57728087
5 吴江 吴江区市管局市场合同科 63484465
6 吴中 吴中区市管局市场合同科 65650826
7 相城 相城区市管局市场合同科 66183020
8 姑苏 姑苏区市管局市场合同科 68728612
9 虎丘 虎丘区市管局市场合同科 68753385
苏州市工商局信用处联系咨询电话:68150317 681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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