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注册公司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 |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超限免征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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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主体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优惠内容 | 2017年12月31日前,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单位和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 |
享受条件 | 此优惠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企业和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
政策依据 |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以上内容由昆山注册公司、昆山代理记账编辑,了解更多资讯访问www.kstianlihe.com昆山财税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