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程序:
1.排水户网上申请
排水户在“中国昆山”网站点击“公共服务”栏目里面的“办事信息入口”,选择“市政排水许可管理”,进入排水许可网上申报系统,阅读申报须知,填写、保存并打印《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一式四份。
2.初审(核查)
有工业废水:排水户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核查窗口申请,由市水务集团受理并组织实施水质检测、核查、接管工作,出具《工业废水纳管意向书》、《排水设施核查及接管意见表(工业废水类)》,各区镇职能部门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上出具初审意见;
无工业废水:中环内:排水户到水务集团窗口申请核查,水务集团组织实施核查核验、接管工作,出具《排水设施核查及接管意见表(非工业废水类)》,各区镇职能部门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上出具初审意见;
中环外:排水户到各区镇服务中心窗口申请初审,各区镇负责组织实施核查核验、接管工作,出具《排水设施核查及接管意见表(非工业废水类)》,并在《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上 出具初审意见。
3.终审、发证
新建项目:市行政服务中心联合验收窗口受理,市水利局进行终审,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发证;
现状项目: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受理,市水利局进行终审,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发证。
(二)申报材料:
1.基础申报材料: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一式四份);
2.新建项目: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排水方案备案表;
现状项目:房产产权证明、租房协议(指租房经营户);
3.经备案的排水平面图(标明管道走向、管径、数量、流向、预处理设施、排放口位置等);
4.正式环评批复意见或环保局提供的企业重新环评书面受理意见;
5.排水设施核查及接管意见表(分非工业废水类、工业废水类两种,可在网上申报系统下载区内下载)
6.初审(核查)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2. 其他申报材料:
环评批复意见中含工业废水排入污水管网的企业或实际存在工业废水排入污水管网的企业需另外提供以下材料:
(1)工业废水纳管意向书;(表格可在网上申报系统下载区内下载,排水户到当地城镇污水处理企业办理);
(2)环保部门对工业废水排放户自动监测设施验收合格或完成备案的材料;
(3)自动在线监测仪表与环保部门、污水处理厂联网的证明材料;
(4)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市水务集团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含SS、PH、BOD5、COD、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以及环评批复要求的其它水质指标);
(5)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水费发票复印件。
(三) 终审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四) 申报、咨询电话:
初审:
开发区 (前进东路369号时代大厦西附楼2楼)
电话:50197549
高新区 (高新区便民服务中心(登云路288号))
电话:50312582
花 桥 (花桥绿地大道721号) 电话:57608165
周市镇 (周市镇迎宾路东路818号) 电话:57060902
张浦镇 (张浦镇花苑路1号) 电话:36695834
千灯镇 (千灯镇炎东路1号) 电话:5747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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