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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注册餐饮个体户

作者:Admin 日期:2018-09-01 点击:1308

昆山开发区注册餐饮个体户小编整理如下:

(1)自行选址。

饭馆经营场所选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八十一条;《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相关要求。

(2)办理相关手续。

①到相应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②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属地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城管部门办理店招店牌设置行政许可。

③由市政务服务中心或属地行政(便民)服务中心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统一受理,同步完成公章刻制备案;

④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⑤至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培训考核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证》

⑥到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或属地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市管局窗口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消防窗口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⑧到属地环评审批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⑨到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中办理“新办企业开户”及“新办企业网上办税套餐”的申请,完成企业国税登记。到国税部门办理“实名制”办税的影像采集及领用发票(同城通办),无需到地税窗口办理后续,可直接申报纳税。

备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2)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不具备检验能力的,应提交相关委托协议等证明文件。

(3)通过网络销售食品的,应当注明网络设备、销售网络和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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