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及规范昆山开发区注册公司整理如下: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一、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适用于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和“设立”栏、附表1“负责人信息”及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其中,“申请人声明”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署,加盖隶属企业公章。设立登记填写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请填写分支机构名称和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隶属合伙企业有合伙期限的应当填写“经营期限”,“经营期限”不得超过隶属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
5.分支机构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 “申请人声明”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署,加盖隶属企业公章。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备案联络员的,应填写附表3“联络员信息”。“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签署,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7.“经营范围”栏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还应根据隶属合伙企业协议填写)。
8.需要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文件,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二、填写规范
1.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从业人员数”栏时,应填写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2.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财务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