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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代理记账-合理避税和偷税漏税(二)

作者:Admin 日期:2018-08-30 点击:1053

在实际业务中昆山代理记账小编发现很多创业者把偷税漏税当做合理避税

以下都是偷税漏税的行为,还在以为是合理避税你就危险了!别拿法律当儿戏,只是你没有遇上!

1.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直接记营业外收入。

2.为调节本企业的收入及利润计划,人为调整收入,将已实现的收入延期记帐。

3.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4. 母公司下挂多家子公司,涉及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部分的业务全部在母公司核算,其它任由子公司,子公司每年向母公司上缴一定的管理费

5. 小规模纳税人为了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在认定后,达不到标准将要年检时,采取多家一般纳税人互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也互相支付,但就是一点,几家开具发票,互相之间的业务都不增值,这些就是一些企业税负偏低的一种原因。

6. 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又开具普通发票,不记收入。

7.商业企业按工业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和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不按付款凭证而按原材料入库单。

8.虚拟购进货物时没有入库单或其他凭证申报抵扣。

9.用背书的汇票作预付帐款,利用现代技术涂改多次复印充当付款凭证,用来骗取抵扣。10应税劳务没有付款申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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