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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易注销流程

作者:Admin 日期:2018-08-27 点击:1107

昆山注册公司整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基本程序
  1、企业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2、登记机关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3、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4、公告期满30日内,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向登记机关递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材料;
  5、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限制条件的申请,书面(电子或其他方式)告知申请人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对于公告期内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对于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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