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提的交材及注意事项
1、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
2、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的,提交报刊登载的公开作废声明(与《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合并提交的,本项无需提交);
3、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损毁的,提交经营者出具的损毁证明;
4、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未领取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全部遗失无法提交的则无需提交);
5、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由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注:
1、 《个体工商户申请营业执照副本、补领营业执照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证明》可以通过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政务网站(http://www.jsgsj. gov. 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 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