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注销个体户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由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注:
1、 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时适用本规范。
2、 已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申报,清税完毕后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3、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证明》可以通过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政务网站(http://www.jsgsj. gov. 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4、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 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