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注册个体户名称变更预留提交材料规范
1、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预留申请书》;
2、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由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注:
1、 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变更,其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预留时适用本规范。
2、 《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预留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证明》可以通过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政务网站(http://www.jsgsj. gov. 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 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