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注销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署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注:
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时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