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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代理记账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申报注意事项

作者:Admin 日期:2018-08-22 点击:1326

昆山代理记账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申报注意事项

一、对于自行开具专票的纳税人,先开具了专票,但是当月累计销售额没有超

过3万元的,应该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

发票后,才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如果无法追回专票或

者开具红字专票的,则对已经开具专票的销售额需要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二、对于纳税人按规定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将

当期开具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

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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