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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张浦注册公司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作者:Admin 日期:2018-08-21 点击:1095

昆山张浦注册公司因分立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根据分立决议或决定,分立前公司分公司归属于新设公司的,新设公司申请该分公司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分立决议或决定复印件。

4、因分立新设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或解散公司的变更或注销证明、新设公司的设立证明。

6、因分立新设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8.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0】因分立公司持有股权所在公司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根据分立决议或决定,分立前公司持有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归属于新设公司的,被投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分立决议或决定复印件。

4、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或解散公司的更或注销证明、新设公司的设立证明。

5、因分立新设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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