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营人应向海关传输或递交进出境快件舱单或清单,海关确认无误后接受申报;运营人需提前报关的,应当提前将进出境快件运输和抵达情况书面通知海关,并向海关传输或递交舱单或清单,海关确认无误后接受预申报。
(二)海关查验进出境快件时,运营人应派员到场,并负责进出境快件的搬移、开拆和重封包装。
(三)海关对进出境快件中的个人物品实施开拆查验时,运营人应通知进境快件的收件人或出境快件的发件人到场,收件人或发件人不能到场的,运营人应向海关提交其委托书,代理收/发件人的义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海关认为必要时,可对进出境快件予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
材料名称 | 材料填写样本 | 材料类型 | 来源渠道 | 材料份数 | 材料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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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快件报关单、总运单(复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 无 | 原件或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网上办理:电子1份;窗口办理:纸质1份 | 必要 |
B类快件报关单、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 无 | 原件或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网上办理:电子1份;窗口办理:纸质1份 | 必要 |
C类快件报关单、代理报关委托书或者委托报关协议、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发票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 无 | 原件或复印件 | 申请人自备 | 网上办理:电子1份;窗口办理:纸质1份 | 必要 |
A类快件报关单、总运单(复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9号附件:快件报关单打印格式。 B类快件报关单、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19号附件:快件报关单打印格式。
快件运营人企业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在海关登记备案,从事进出境快件运营业务